外院通【2017】60号 外国语学院关于表彰学生自治标兵班、模范班和全勤班的通知

 

信息来源:外国语学院新闻中心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12-08 18:25:42

 

全院学生:

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,在学院的正确领导下,涌现出一批团结进取的学生自治模范班、全勤班集体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,根据《外国语学院学生自治模范班评选办法》(外院通【20155号)精神,经综合考评和公开评审,结果如下:

一等奖:2015级英语2班;

二等奖:2016级商务英语2班、2014级英语3班;

三等奖:2015级商务英语1班、2016级英语3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4班。

经研究决定:授予2015级英语2班“学生自治标兵班”称号;

授予2016级商务英语2班、2014级英语3班、2015级商务英语1班、2016级英语3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4班以上5个班级“学生自治模范班”称号;授予2014级英语2班、2014级英语3班、2014级商务英语2班、2014级商务英语4班、2015级英语2班、2015级英语3班、2015级商务英语1班、2015级商务英语2班、2015级商务英语3班、2015级商务英语6班、2015级商务英语7班、2016级英语3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1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2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4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5班、2016级商务英语6班、2016级汉语国际教育1班以上18个班级“全勤班”称号。

希望受表彰的班集体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各班级要以获奖班集体为榜样,提高自治能力,争创全勤班,争创学生自治模范班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表

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外国语学院

 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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